一个共同的根
Unitism 与乔治主义都从同一个观察出发:土地的价值由社区而非地主所创造,因而属于社区。对土地的价值征税,为人类努力的果实免税,你便除去了横亘在经济根基处的一桩深刻的不公。
这一洞见由亨利·乔治在其1879年的畅销书《进步与贫困》中加以普及,该书追问:社会愈发富裕,贫困却为何愈发加深。1他的思想所激发的运动,被称为乔治主义。
它们在何处一致
- 土地的租值是经济租金——并非所有者所挣,而由整个社区所创造。
- 这一价值应当为公共生活提供资金——通过把土地的租值归还社区——而非通过对工资和贸易征税来筹集。
- 劳动与创业的果实,应当留在生产它们的人手中。
- 除去土地投机的回报,将降低住房成本并使经济趋稳。
在所有这些上,Unitism 与乔治主义完全一致。
Unitism 更进一步的地方
乔治主义主张一项地价税:所有者保留对其土地的产权,并就其价值向社区缴纳年度费用。Unitism 主要主张一套土地使用权制度——由社区为使用土地而授予的无限期地租租约,每年按地点当前的租值重新定价。土地使用权赋予使用某一地点的稳固、无限期权利,却绝不赋予对它的所有权。
这一区分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每种安排所悄悄传达的东西。我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——我们的收入、我们的购买——纳税。因此一项地价税向缴纳者暗示,土地的价值是他的,而社区只是从他的财产中抽取一份。
Unitism 视此为一个深层的结构性错误:土地的金融价值由整个社区创造,必须归社区所有。土地使用权说的正是这个——你持有并使用土地,并为这一使用向社区付费,因为那地点的价值从一开始就不曾属于你。
如此,Unitism 让它的伦理与机制保持一致:因为自然的馈赠托付给所有人,人们获得的是使用土地的稳固权利,而非对其价值的私人所有。
是侧重之别,而非对立
Unitism 站在乔治与古典经济学家的肩膀上,并共享他们的核心纲领。差别在于框定与广度:从“最好的税”到“一个社会应如何与自然世界相处的原则”。
要更深入,请阅读什么是 Unitism?,探索本书,或从什么是土地使用权?中的实务机制入手。